1.范 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钢框架混凝土结构中需进行栓钉焊接施工的构件的焊接操作。
2.施工准备:
2.1焊前检查:
2.1.1焊接前,应对焊钉进行检查,并保证无锈蚀、氧化皮、油脂、受潮或其他对焊接质量造成影响的缺陷。
2.1.2焊接用的瓷环应保持干燥,若由于包装损坏而导致瓷环受潮,则应在焊前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120℃,保温两小时。
2.1.3在焊钉施焊处50mm范围内不应有氧化皮、锈或潮湿等影响焊接质量的有害物质。
2.1.4馈电导线长度小于50mm时,其截面不应小于35mm2;同时,必须采用足够容量的专用电源,其容量一般为100KVA—150KVA,并应防雨和防晒,配电箱应在栓焊机附近,便于出现故障时迅速切断电源。焊机机体距离墙体或其他障碍物的最小距离为20cm,以保证焊机周围空气流通,有利于散热。
2.2焊接施工:
2.2.1在正式施焊前,应选用与实际工程要求相同规格的焊钉、瓷环及相同批号、规格的母材(母材厚度不应小于16mm,且不大于30mm),采用相同的焊接方式与位置进行工艺参数的评定试验,以确定在相同条件下施焊的焊接电流、焊接时间之间的最佳匹配关系。
2.2.2焊接规范参数:焊接电流选用范围:1300-2200A,焊接时间0.5—1.1s,栓钉伸出长度为3-5mm,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栓钉直径(mm) | 焊接时间(S) | 焊接电流(A) | 伸出长度(mm) |
1 | φ16 | 0.70 | 1350 | 3-4 |
2 | φ19 | 0.90 | 1660 | 3-4 |
3 | φ22 | 1.10 | 1900 | 4-5 |
4 | φ25 | 1.30 | 2200 | 5-6 |
以上为参考参数,焊接前必须通过焊接试件进行参数调整,至连续两只栓钉经试验确认合格为止,然后才能在构件上焊接其它栓钉。
2.2.3焊工应按照工艺参数的数值进行施工,并遵照以下要求:
2.2.3.1启动电源1分钟以后方可进行焊接操作。
2.2.3.2在正式操作前必须试枪,借以观察焊枪工作情况,包括引弧和提升高度等。
2.2.3.3在施工工艺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每班前取两个焊好的栓钉进行外观和锤 击检查,合格后方可大范围施工;焊钉经弯曲检查后,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验标准: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里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 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和外观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2.2.3.4在施工工艺参数有可能变化的情况下(如:焊枪、总引线长、电源有所变动时),应重新进行外观和锤击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2.3.5焊后应及时打碎瓷环并检查焊缝质量是否合格(通过外观和锤击检查),不合格焊钉用气保焊及时补焊。
2.3栓钉焊接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3.1降雨、降雪或工件受水浸湿时,应禁止焊接。
2.3.2在板、梁间有残留水分的部位应禁止焊接。
2.3.3在实行栓焊作业时,将所焊栓钉装入焊枪的夹头内,让栓钉从陶瓷护圈中穿过,焊枪的夹头与焊钉要配套,以使焊钉即能顺利插入,又能保证良好的导电性能。
2.3.4焊枪、焊钉的轴线要尽量与工件表面保持垂直,同时用手轻压焊枪,使焊枪、焊钉及瓷环保持静止状态。
2.3.5在焊枪完成引弧、提升、下压的过程中要保持焊枪静止,待焊接完成后(焊缝冷却后)再轻提焊枪。
2.3.6在焊缝完全冷却以前,不要打碎瓷环。
注:当对圆管柱进行栓钉焊接或其它无法采用栓钉焊机的部位进行栓钉焊接时,可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保焊焊接,但应注意,采用气保焊焊接时,应保证栓钉脚部的良好熔合,避免铁水覆盖造成假焊,因此,在焊接施工时,对栓钉脚部应分三个部分焊接,不允许利用气保焊一次绕角焊接成型,如下图所示:
2.4施工验收:
施工完成后,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会同总包及驻厂监理进行检查验收。栓焊接头外观与外形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序号 | 外观检验项目 | 合格要求 | 图例 |
1 | 焊缝形状 | 360°范围内,焊缝高、宽>1mm | |
2 | 焊缝缺陷 | 无气孔、无夹渣 | |
3 | 焊缝咬肉 | 咬肉深度<0.5mm | |
4 | 焊钉焊后高度 | 焊后高度偏差<±2mm | |
5 | 焊钉垂直度 | ≤5° |
2.5安全措施:
2.5.1所有施工人员都要服从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2.5.2施工时应注意防火,有火情隐患时,及时处理。
2.5.3施工结束后,应注意拉掉总电闸。
Copyright © 2006-2023 深圳市诺科空间膜结构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9124677号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