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技术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C/T 20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1)
《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JB/T 6062)
2.检测参数:焊缝超声波检测
3.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检验比例:Ⅱ级焊缝为每条焊缝的20%;Ι级焊缝一条焊缝的100%。
(2)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4)焊缝表面检测: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时,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件,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一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5)三级焊缝表面检测参照(2)执行。
(6)制备要求:探伤前必须对探头接触区域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外部杂质,表面应平整光滑,表面粗糙不应超过6.3μm,必要时应进行打磨。
(7)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部位应返工处理并再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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